倡 议 书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给企业经营和职工生产生活等方面带来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和困难,更好的发挥女职工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全公司广大女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公司决策部署、与企业攻克时艰共谋发展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进程中,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实现公司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要振奋精神、立足本岗,争先创优、建功立业。要把本职岗位作为奋斗和奉献的舞台,积极参与在全公司职工中开展的“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参与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及节能减排等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焕发工作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创出一流业绩。为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而共同奋斗。
三、要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做时代新女性。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道德等社会实践活动,将自己塑造成学习型、知识型、创造型的时代新女性。
四、要崇尚文明,构建和谐。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在创建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和培育社会风尚中发挥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家庭中争当好儿女,好妻子,好媳妇,好母亲,发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在共建共享和谐企业,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9年3月5日
西北二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项目管理评审实施办法
为了鼓励职工较好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活动,倡导职工钻研技术,岗位成才,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全总开展的“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活动要求,为推动企业技术改革、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西北二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管理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是公司职工立足岗位不断创新的群众性活动,是企业革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基层管理人员和职工均可以个人(或小组)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申报技术改进项目。其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是指对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充分改善或提高的有效建议;技术改进项目是指投资额在5万元以内的对现有生产装置的革新、改造和工艺技术的改进等。
第二条 成立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对项目组织论证实施鉴定验收,负责审批奖励。
组 长:康忠民
副组长:王天运 李秋香
成 员 刘武星 王 博 王耀斌
杜金海 王训全 侯鹏刚
王 鹏(企管) 曹 红 杜建军
杨 毅 郭巨浪 谈金萍
第三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征集、优秀项目上报,并召集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进行评审奖励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由各车间、部门收集整理后报公司各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办公室,对可行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实施,按公司管理权限审批落实。
第五条 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征集、立项、审核、报批工作,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技术改进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可随时申报,按季评审(季末当月汇评)。申报材料应由所在车间、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领导签审后送公司工会。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评审条件
1、已被公司采纳或实施并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
2、经公司研究认为有价值且将被采纳或实施的虽还未实施但在公司有较大推广价值;
3、通过试验和应用,有完整的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4、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成果报表逐项填写,并按审批程序签证。
5、在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等项目中必须有职能管理部门效果证明。
第八条 奖励政策主要适用于公司一般干部及职工。
1、合理化建议奖励。对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经评审小组评审给予50—1000元奖励。
2、技术改进奖励。技术改进经公司批准实施后,由评审领导小组参考实际降低成本(新增利润)额,对实施结果进行评审,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视评审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3、对提高安全生产、降低污染、改善环境、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能力、改进企业管理等不便于进行成本(效益)测算的项目,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视评审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经济效益显著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可相应提高奖励金额,由公司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奖励标准。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奖励由公司工会经费列支。
第十条 评审通过的合理化建议和实施技术改进项目的奖励,均须在公司公示3日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第十一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由职能科室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以增加生产经营实效及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准则,各车间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分别报职能科室及工会审批和备案。
第十三条 各车间部门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评审、上报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撤销其奖励外,同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将从获奖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工会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项目评选。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可以对项目处理、实施和奖励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和建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从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评审表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评审表
车间、部门: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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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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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或技术改进项目实施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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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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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及技术改进项目实施效果(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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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部门鉴定意见及奖励建议 |
职能科室鉴定意见及奖励建议 |
公司工会奖励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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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奖励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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